碳費與碳稅都是以價制量的碳定價工具,且價格固定而非因市場供需所浮動,透過政府直接制定每一噸碳所需支付的金額,來推動企業施行減碳,環境部目前規劃以年排放量達2.5萬噸的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初期徵收對象,自113年開始,碳費徵收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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碳交易則是依據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」所制定,由臺灣碳權交易所推出自願減量額度交易服務,讓國內企業可依需求在交易平台上,公開透明的移轉、交易或拍賣予有碳費抵減或增量抵換需求者,未來亦可因應國內減碳規範,例如:抵減碳費。碳交所亦將延伸優化環境部現行的增量抵換媒合平台,集結各界零散的減碳力量,抵換建廠或新設機構所需之環境評估減碳需求。
【了解更多,請見(臺灣碳權交易所)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