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答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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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淨零排放是努力讓人為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極小化,再用負碳技術、森林碳匯等方法抵消,達到淨零排放。
    【了解更多,請見(經濟部淨零辦公室)】

  • 臺灣的目標為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,並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「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」,提供至2050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。
    【了解更多,請見(臺北市政府環保局)】

  • 臺北市於2021年提出淨零排放路徑,擘劃未來30年深度減碳藍圖,並於2022年制定「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」,該條例已於2024年獲行政院通過,正式作為臺北市城市轉型依據。
    【了解更多,請見(臺北市政府環保局)】

  • 歐盟已於2023年施行CBAM解決碳洩漏風險,避免歐盟在減少碳排放的同時,讓非歐盟地區因製造轉移而使碳排放增加,並確保進口商與歐盟境內製造商負擔同等的減碳義務,維護歐盟境內產業競爭力。
    【了解更多,請見(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)】

    歐盟自2023年10月1日開始試行「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」申報,2026年將正式課徵碳邊境稅,凡出口至歐盟受CBAM管制之產品,都須要按照規定辦理。在CBAM試行期間,出口商須提交資料給歐盟進口商申報產品碳含量,否則歐盟進口商可能受罰,甚至導致出口商失去合作機會。現階段管制產品包含水泥、肥料、鋼鐵、鋁、化學品、氫、電力等項
    【了解更多,請見(經濟部綠色貿易資訊網)】

  • 碳費與碳稅都是以價制量的碳定價工具,且價格固定而非因市場供需所浮動,透過政府直接制定每一噸碳所需支付的金額,來推動企業施行減碳,環境部目前規劃以年排放量達2.5萬噸的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初期徵收對象,自113年開始,碳費徵收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。
    【了解更多,請見(環境部氣候變遷署)】

    碳交易則是依據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」所制定,由臺灣碳權交易所推出自願減量額度交易服務,讓國內企業可依需求在交易平台上,公開透明的移轉、交易或拍賣予有碳費抵減或增量抵換需求者,未來亦可因應國內減碳規範,例如:抵減碳費。碳交所亦將延伸優化環境部現行的增量抵換媒合平台,集結各界零散的減碳力量,抵換建廠或新設機構所需之環境評估減碳需求。
    【了解更多,請見(臺灣碳權交易所)】

  • 為達成淨零排放,產業可先了解自身碳排放狀況,並從中擇選合適且有效的措施規劃減量方案,如使用再生能源電力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、減少生產過程可能造成高碳排放之作為,再透過內部管理機制確切落實。